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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争议

江苏-泰州 07-16 13:58  悬赏 0  发布者:安毅2012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江苏靖江市城北园区的农民,村里在十年前有一块耕地因原使用人去逝而抛荒,后生产队长出面交于我耕种,期间所产生的农业税和其他规定费用一概由我承担,有纳税凭证。后来国家取消农业税后,该地仍由我实际使用至现在。今年我村经大部分村民同意,将所有土地承包给他人过来种速生林(杨树),承诺每户按转让土地面积获取收益。但目前计算收益时,不承认我经生产队同意而耕种的那块荒地所产生的收益归我所。
所以我想请教律师,我能否享受该收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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