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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老公与前妻同居

 07-16 15:22  悬赏 0  发布者:bj李婷88……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大兴区 回答:(11)
你好,我和老公认识之前他已离婚,仍然同居,又生个儿子,后来我们结婚了,也生个儿子,他总是借看儿子去和前妻同居,我又不想离婚,该怎么解决那,我们也很相爱,一直忍,可是太痛苦了,请帮忙,我老公一直养她,说为了孩子。帮帮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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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6日 16时04分
这个不属于法律问题,你只能自行解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23
你说的情况属于道德问题,法律没法强制性解决。当然,男方有过错,你可以因此要求离婚,不离婚法律就不管了。
我的补充: 2012-07-16 15:25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26
建议双方沟通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29
一、人的忍耐是有限的,无法接受的,还是早分开,免生更多事端。

二、关于离婚。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32
属于道德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33
不是法律问题。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37
你的目的应明确,这样我们才能帮助你分析,你老公与前妻同居属于过错方,在法律上是支持你的.
追问:

谢谢您,家人都劝我,我真的不想离,我想为孩子做牺牲,又很痛苦,我们在北京创小比较好的家业,孩子6岁,我绞尽脑汁都改变不了,作为母亲,您认为值吗,如果离婚我可以得到很多,看我真的不想啊。

回答:

不解决问题,永远处于痛苦之中,你应考虑清楚.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39
关键要看你的想法和打算。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45
感情纠纷法律无法介入
回复时间: 2012-07-16 16:01
您好,建议双方沟通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16 16:02
这不是向爱人做的事。如果你不想离婚,那没有办法,如果想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可以依据与其前妻同居的事实要求认定感情却已破裂,并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并依据其有过错在离婚时争取更多的财产份额和儿子抚养权。
评论者:bj李婷888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7-16 16:17
谢谢各位,律师,打扰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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