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毕丽荣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婆婆的房子、我和我对象结婚刚要完孩子婆婆把房子过我对象名下了

辽宁-辽阳 05-07 15: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婆婆的房子、我和我对象结婚刚要完孩子婆婆把房子过我对象名下了、这房子有我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07 21:44
赠与过户的,没有你的。
回复时间: 2017-05-07 15:28
如果是赠与给你们夫妻的,是共同财 产,否则是个人财 产
回复时间: 2017-05-07 15:32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7-05-07 15:32
你好,如果明确赠与一人,是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5-07 16:04
以什么方式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7-05-08 16:53
婚姻期间,一方受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的,才认定为对个人的赠与。
回复时间: 2017-05-08 18:00
赠与过户的,没有你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东营
广东东莞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592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5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8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359
安徽 合肥
人气:12234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3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