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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我看一下这种情况是否能够定罪

内蒙古-乌海 07-17 13:06  悬赏 30  发布者:zz1236……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通信行业,有一种手机代金卷可以在指定营业厅购买手机时顶替现金使用
问题补充:
但是制作这种代金卷的系统有漏洞,制作需要一个工号来操作那个系统,如果一个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掌握了操作方法和漏洞,然后辞职离开这家公司,利用自己的职业技能,去到另外一家公司,在没有和这家公司办理任何入职手续和工号担保手续的情况下,用这家公司的一个公用工号(就是不是名字配对的,是好多人一起公用的,起码4个人以上)和自己知道的系统漏洞,制作了很多违规代金券,用及其低廉的价格大批量的购买手机,然后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批量转销出去,从中牟利,如果现在过程中各环节上的人(包括出货商,进货商,提供空卷的人)都不指认此操作的人,仅仅是后面被利用这家公司,以此人在此期间在公司上班(总共10天时间),但没有任何入职手续为理由,也没有监控,录音,仅凭人证的情况下,并且配发给此人的是公用工号,然后对此人提起上诉,请问下能否定罪?谢谢了!
请帮我分析一下,这种情况是否证据充分,是否能定罪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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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31 17:59
主要是看有没有启动这个程序
回复时间: 2012-07-17 08:14
被利用的这家公司会向警方报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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