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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6年了,孩子归女方抚养,抚养费300,现在可以要求男方加抚养费吗?还有当时贷款买的房子

黑龙江-哈尔滨 05-08 09:51  悬赏 0  发布者:小伊诺 TST 免费招募合伙人 回答:(7)
离婚6年了,孩子归女方抚养,抚养费300,现在可以要求男方加抚养费吗?还有当时贷款买的房子,归男方了,男方写协议给女方3万元,每年给1千,至今一分没给,可以从新约定给付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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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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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08 09:51
你好,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08 09:56
你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为了保障子女正常生活、学习的需要,无疑要对子女抚养费做出调整。因此,法律规定,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塬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复时间: 2017-05-09 00:54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5-08 09:57
你好,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此,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变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列举可以请求变更的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回复时间: 2017-05-08 09:57
你好,子女抚养费金额一旦确定,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按时、按数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便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抚养费金额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
  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增加抚养费金额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或不经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但是原告为未成年子女,抚养子女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回复时间: 2017-05-08 10:02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5-08 11:24
你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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