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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与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广西-南宁 05-08 22:41  悬赏 0  发布者:蓝色巧克力 回答:(3)
律师,您好。我与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这个月4号我跟公司领导提出要离职,领导借口说最近公司太多人离职,让我在等等,今天又跟领导提,她还是让我等。最近我去看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我现在还是试用期,而且我已经提前跟领导提离职申请,但是公司离职表都不给我填,我该怎么办,要一直等到领导同意才可以写辞职报告吗,如果写了是不是还有等三天才可以走,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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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14 13:33
你好,提前三天即使不同意也可以直接走人了。
回复时间: 2017-05-09 10:18
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7-05-10 23:55
提交书面辞职书,满三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可以依法离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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