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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寻求帮助找回损失

 07-18 04:25  悬赏 10  发布者:only_9……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5)
3月份找了一家民贷公司做了垫资撤押,7月份结束时,民贷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中利息高出当初谈妥的点数,也高出法定利息的点数,给了我一张费用明细,我该怎样用合法手段找回我多支出的钱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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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1日 22时44分
一方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8 08:27
你好,既然当初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办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

双方只有一张借条字据:今借某某人现金20万元整。用期15天利息3万。
结束时有一张费用明细:本金20万,用期116天,利息23.2万

回复时间: 2012-07-18 11:02
你好,民间借贷,法院只支持本金和同类贷款银行利息的四倍;本金20万,用期116天,利息23.2万,违法。
追问:

之前找了一家民贷做垫资撤押,结束后在利息问题上产生纠纷。没有签过合同或协议,只打了张:今借某某人现金20万元整的欠条借据,借款人签了名字按了手印,然后下面写了:用期15天利息3万。担保人签了名字按了手印。
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高利贷高息?能否拿回多支出的钱款?

回答:

属于高利贷高息,已经转出去的钱实践中不好要回啊

追问:

因为在之前那张借款欠条上写有"用期15天利息3万",是不是就属于按约定合法收取的这笔利息费用,而不能算做是高利贷了?

回复时间: 2012-07-18 23:19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7-1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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