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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南昌是何时公式启用的啊。

江西-南昌市 05-12 16:12  悬赏 20  发布者:多多12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知道全国是1月1日, 我女2016年10月份在学校意外砸伤,胫骨下端罗旋性骨折,治疗2个月后于2017年1月份在鉴定机构做了鉴定,是按老标准做的, 评上了十级, 3月份上诉,告学校及保险公司,之后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5月份又找了一家鉴定机构做鉴定,这回是按17年的新标准鉴定的,结果没评上,居然骨折连轻伤都没评上。
    国家出台了标准无可厚非,但我女受伤是16年的产生的,另外是否国家出台的标准地方上就一定是按照日期贯彻底执行的,有没有过渡期,毕竟今年1到3月份还在过年期,鉴定机构还要对新标准有个适应过程吧。
    所以想问下各位大律师,我这个情形到底是应该按16年标准鉴定,还是17年标准鉴定。 
    另外我查到今年4月17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才对新标准下发通知文件。这算不算分水岭,表示江西省地区是4月17日才正式执行新标准。
    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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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2 17:04
应当按照16年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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