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蒙彦军  申维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父亲驾驶电动助力三轮车,3月25日在106省道(复线)上正常行驶

湖北-孝感 05-13 11: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亲驾驶电动助力三轮车,3月25日在106省道(复线)上正常行驶,前方无“禁止掉头或左转“情况下左变道,被后方机动车碰撞,导致左小腿胫骨和腓骨骨折。交警在责任划分上认定双方负有同等责任。我的问题是: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后方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也未采取制动导致碰撞,就因为父亲的电动三轮车定义为机动车而没有驾驶证(实际情况是中国绝大多数这种车都是未有驾驶证),双方划为同等责任是否合理,可否值得申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3 13:24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不服可以申诉。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0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8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