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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公安局的做法对吗

福建-南平 07-19 04:11  悬赏 0  发布者:12601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老公涉嫌参与万家购物网络传销组织领导活动也就是寿宁县的区域代理。万家购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一家合法的公司,总部在金华,是金华政府的扶持企业,中央电视台证券资讯,浙江电视台焦点人物以及其他很多媒体都正面报道的企业,他去做的时候,也去考察咨询过,政府部门也说该企业不是传销,我们相信政府,去做了,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的去做,商家让利,消费者返利,不做虚假消费,这些当地的加盟商都可以作证,因为会员购物的时候大多签有销售清单,可以打电话询问的。按金华的说法,这样做是无罪的,现在在寿宁却变成了违法犯罪。6月27号,寿宁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到我家将我老公带走,说要刑拘。现在已经20多天了。办案人员叫我去办取保候审,却又对我说,我所交的钱不算取保候审金,是赃款。如果不交,不管你 有没钱,就要报捕。我不明白,国家还没有定性的案子,地方公安局就可以定性,有这样的法规吗?他们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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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9 08:08
可以向上级公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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