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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再婚组合家庭,双方各有带一个男孩,婚后生了女儿,为躲避计划生育

贵州 05-14 08: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老公是再婚组合家庭,双方各有带一个男孩,婚后生了女儿,为躲避计划生育,借用了老公胞弟他们的生育证,并用他们的身份证明为女儿上户在弟媳名下。弟媳与胞弟结婚多年未育。我们将女儿寄养在胞弟家,每月付給胞弟孩子生活费1000元钱,去年十二月因胞弟患病去逝,我们请求弟媳把女儿交还给我们并愿意给适当经济补偿,弟媳同意交还但提岀15万的经济要求并规定我短时间支付钱款。我们因无能力付岀如此大笔钱,而处于心力交瘁状况。请求律师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处理?她要求要15万按照贵州的生活标准有依据吗?请求律师尽快给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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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4 09:17
可以协商或者到法院诉讼解决。
追问:

我女儿刚满5岁,如果到法院坼讼

追问:

律师您好:我女儿刚满5岁,到法院诉讼会不会給女儿造成伤害,如果起诉到法院,依法我们以什么标准对她进行经济补偿。我是一农村妇女,我老公是城镇无业打工人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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