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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卫生间下水管道至公共下水管道接口处因自然老化损坏引发漏水,物业要凿开我家地面维修,且称工程保修期

上海 07-19 12:56  悬赏 0  发布者:涵晖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家卫生间地漏下水管道至公共下水管道接口处因使用年限长,自然老化损裂而漏水,在一年中经物业多次维修,仍无法修复,现物业提出需凿开我家地面进行维修,但保修期只有二年,并称这是行规。我担心如果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在此次维修区域及周边出现漏水情况,我该怎么办?毕竟这是房屋,不是一样物品.由于此次维修对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我是否能向物业提出补偿要求?物业进行维修工程,我能否要求物业制定工程维修方案,经三方认可后方可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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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9 13:18
可以要求物业修理。提出补偿要求。
回复时间: 2012-07-19 13:38
1、如果维修时,造成周边地区漏水,由物业承担责任。2、本次维修,物业无需给你补偿,因为这次的漏水并非物业造成,而是年久出现的老化问题,由你自己承担。3、可以。
追问:

谢谢,请问物业公司称保修期二年,我是否可理解为维修裂损水管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二年.如果维修后出现在此次维修水管工程区域周边发生渗水或漏水情况,责任应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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