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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纠纷

福建 07-19 13:42  悬赏 0  发布者:生活加油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2009年7月15日给别人借钱利息是三分的,这样对方算不算高利贷?我现在被起诉了,法院受不受理这样的案件?
问题补充:
如果法院判决后会如何处理呢?我是离婚家庭还带着一个女儿因为买房子借的钱一下子还不上怎么办?而且我们只有一套房子,以前我们都按月付三分利息给他,那超同行利息会不会返还给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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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9 16:03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为法律支持的最高贷款利率,不过即使超过也只是超过部分不合法,其他可以判决。
回复时间: 2012-07-19 13:55
法院可以受理
回复时间: 2012-07-19 15:21
法院可以受理 ,超过银行利率四倍部分不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2-07-19 16:56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为法律支持的最高贷款利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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