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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相亲纠纷

江苏-连云港 07-19 20:24  悬赏 0  发布者:hapyym……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女双方经过双方介绍人认识。之后并买了定亲信物。但是没结婚。也没同居。就见过几次面。现在我有些后悔。不知该怎么办。所以求救 法律。我的问题是;如果男方提出分手,那么我能得到之前我所xx物品的钱吗?不是xx物品。。还有就是;如果女方 提出分手我能得到之前我xx物品的钱吗?还是直接退还信物。 还有就是有些贵重物品都有发票。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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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9 21:03
可以互相退还所赠物品。
回复时间: 2012-07-20 13:33
可以互相退还所赠物品。
追问:

能不能退钱呢?想要钱。如果起诉需要些什么证据吗?谢谢。

回答:

要有确凿的证据,录音等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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