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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问题

北京-海淀区 05-18 10:49  悬赏 20  发布者:vnhui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女婿的爷爷婚后出资给我女婿女儿买了个房子(登记在我女婿个人名下)。 在物业公司的业主登记表中的家庭成员里,我女婿把我和我女儿也填到了家庭成员一栏里。 现在我女儿和女婿要离婚了,我能不能以物业登记表中家庭成员里有我为理由,主张这套房子有我的份额??我觉得既然我女婿当初认可我是家庭成员,我就也应该享有这套房子的一些份额。
而且在购房合同中的联系电话上,我女婿留下的是我的联系电话,售楼处每次都和我联系通知一些相关事情。我觉得, 我女婿在购房时候留下我的电话就证明他也同意我享有这套房子的一部分所有权。 请问我的诉求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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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8 12:21
需要根据房产证确定具体的归属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07
仅此 不能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21
您好,仅此 不能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25
您好,无法得到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7-05-18 12:18
可能性很小
回复时间: 2017-05-18 14:20
您好,没有的。可以作为爷爷单独赠与而认定为个人财产,需要诉讼认定,可以来电咨询或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5-18 15:14
无法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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