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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校意外被伤害

山东-济宁 04-16 10:52  悬赏 0  发布者:林法亮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弟弟在课间休息时,由于观看别人做游戏,别人不小心将我弟弟眼睛瞳孔出血,现在医院观察治疗,请问是谁的责任 ,学校有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6 11:02
学校负有责任,可以起诉学校赔偿损害。
回复时间: 2010-04-16 11:13
学校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一般负部分赔偿责任。可以找加害方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16 19:36
责任人为:(1)具体侵权人(或其法定监护人);(2)你弟弟的法定监护人;(3)学校。但学校只是承担一个管理、教育存在过错的责任。学校是否存在过错应根据你弟弟的年龄、学校是否存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欠缺综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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