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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归哪一方

辽宁-沈阳 05-20 13:04  悬赏 0  发布者:buwend……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是机动车由北向南直行当时绿灯行驶,我的左侧是待转区,有车辆等候,对方是“电动车”由东向西穿过待转车辆与我相撞,案件还没定责,车被扣了,我是出租车,车上有乘客,被撞一方已经进医院检查。出事不在斑马线上,请问责任认定应该归哪一方?或者比例是多少?新交通法怎么区别电动车的界线,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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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0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20 14:04
初步分析对方承担责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认定书中载明责任划分,责任划分与当时路况、信号灯、交并线等情况有关,仅实地考察的交通警察可以准确判断。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申请复核。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20 18:33
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5-20 13:27
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划分责任承担
回复时间: 2017-05-20 13:32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5-20 13:46
如果对电动车是否是机动车有异议,可以申请交警进行鉴定以判断是否是机动车。如果是,责任应当是对方全责,如果不是,你应承担次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5-20 13:47
你好,
责任划分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7-05-20 17:55
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划分责任承担
回复时间: 2017-05-20 18:26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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