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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山东 07-22 15:11  悬赏 15  发布者:xingle…… 给我留言  回答:(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小轿车)负主要责任,我(小摩托车无保险)负次要责任,对方车右前门部分受损,对方新车要求我赔偿修车费及车辆折旧,请问是否该赔偿,该如何计算这个金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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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2 18:33
你好,主次责任一般三七开,对方的损失需要物价部门定损。
回复时间: 2012-07-22 15:15
你负次要责任,只需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30%即可。对于车辆折旧费用,如果车辆购买使用没有超过2年的,可以要求折旧费,超过2年的,不能要求折旧费,法律不支持。
对方是全责,你的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70%。
对于折旧费和经济损失数额,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你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你凭判决赔偿即可。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7-22 15:34
对方的车辆损失可以按照物价局的定损单来确定,你按照责任来赔偿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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