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我朋友想和他媳妇离婚,他们有个两岁多的女儿,现在他老婆怀孕了

辽宁-锦州 05-21 09: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我朋友想和他媳妇离婚,他们有个两岁多的女儿,现在他老婆怀孕了,在犹豫是否打掉,如果是一个孩子,孩子应该归谁?财产如何分?如果是两个孩子,孩子应该归谁?财产又如何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1 10:40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平分,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016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22 12:31
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离婚。依法判决,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扶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两个孩子一般一人一个
回复时间: 2017-05-21 09:46
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5-21 10:08
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5-21 10:36
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离婚。依法判决,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扶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两个孩子一般一人一个
回复时间: 2017-05-21 12:04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5-21 16:35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因为你们有两个小孩,所以实践中法院为了公平,考虑孩子父母的情况,一般是平均分配,即尽量做到双方一人抚养照顾一个小孩,除非双方中有一方存在特殊情形。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回复时间: 2017-05-22 10:24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诉讼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超过两周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哺乳期内的孩子会女方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有过错可以适当少分,但夫妻财产同子女无关。
回复时间: 2017-05-23 17:22
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