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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北京-海淀区 07-23 01:52  悬赏 0  发布者:simanl…… 给我留言  回答:(12)
您好,我2009年底因准备出国两地和男友分手,他当时把所有给我买过的东西算了算,让我写欠条还4万块钱。我觉得很无稽,因为已经7年多,两人相处的时候帐用的差不多,本来就算不清,况且礼物都是他主动买的。但当时我所有的东西都在他那,包括要办各种手续的学历证等等。然后09年8月底,我写了欠条,然后去取了东西,9月初就出国了。所以没有时间处理欠条的事情,现在肯定也没证据了。但感觉还款理由应该站不住什么脚,因为不是我自己借款,是他自己把买过的所有礼物折现,这真的很搞笑。 想请问您,这种情况下,借条是有效的吗?我记得写的是“三年后”还清,这个“后”有固定期限效力吗? 因为我还在境外,因为可能要为这打官司,所以想先咨询一下。谢谢您,我的email是 simanlee999@gmail.com。 等候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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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23 15:1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诉讼时效是两年。
回复时间: 2012-07-23 07:18
没有借款事实,属于对方赠与行为,该欠条是无效的,对方起诉时,你应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7-23 07:36
建议您委托律师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7-23 08:18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7-23 08:21
没有实际债务,欠条无效。债务你不需要返还。
恋爱期间对方给你的财物属于赠与,你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2-07-23 08:37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2-07-23 09:33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7-23 09:54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7-23 09:57
要看你写的内容,一般是不用还的,但是你写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回复时间: 2012-07-23 10:08
建议面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23 12:06
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2-07-24 07:27
借条时生效的,但对方要提供给你4万元钱的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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