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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女友趁我不在店里的时候,把我客户的资料拷贝,到处散发,加我客户

广东-佛山 05-21 23:34  悬赏 0  发布者:A祥云塑料五金厂()廖S18124802684 回答:(2)
我前女友趁我不在店里的时候,把我客户的资料拷贝,到处散发,加我客户,朋友,亲人的微信QQ,损坏我的名声,还把我手机号,公布到游戏(王者荣耀)给我照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请问:这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我该怎么起诉她,(前提她人现在在江西省黎川县,而我在广东省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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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2 09:16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要求消除影响并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5-22 16:07
属于名誉侵权,可以在侵权地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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