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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05-22 15:27  悬赏 0  发布者:138599……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6年05月20日申请了一笔手机分期贷款,我忘记欠款的金额到底是多少,当时是申请分24期还款,每个月的还款日是20号,每个月的还款金额是302元。从2017年3月20日开始就没有还款,截止到现在已经逾期63天了,当前应还款金额是1500元,我不是不还这笔款项,只是我要到月底31号才能发工资,发完工资才能还款。刚刚金鼎律师事务所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我总欠款金额是4770元,他们说我恶意拖欠涉嫌金融诈骗,他们律师事务所将于明天寄出起诉状副本合同副本照片至我住所所管辖的派出所,同时会向我的亲友及村委会发布我的贷款照片和逾期信息后依刑法第224条向我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时候我将要面临3至5年的有期徒刑。我是想要问一下,如果我被起诉了,我真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真的要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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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2 22:01
你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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