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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此种合同形式是租赁还是联营

吉林-长春 05-23 20:50  悬赏 0  发布者:冬至1254…… 给我留言  回答:(3)
商场出铺位档口,商户入驻并服从商场统一管理,营业所得由商场统一收取后放发给商户,每月按照商户档口的面积计算最低租金,若营收高于最低租金,则按营收的30%收取,这种合同形式是租赁还是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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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3 20:50
应该叫合作经营
追问:

1.商场只需要提供商品销售的场所,却不是收取商品销售的场地租金,而是直接参与商品供应商的收益分成。
2.商场管理人员组织、策划、参与销售活动,并强制商户提供活动资金。
3.商场控制销售的货款结算环节。虽然商场不直接参与商品的销售工作,但是所有商品销售后的款项结算工作均由商场负责。
以上是否算是商场参与经营?

民法通则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它的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联营各方也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是否可视为商场以场地作为投资)
(2)联营体不具备法人条件,这是同法人型联营的最大不同。这种联营体成立手续比较简便,但也需登记,在法律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活动。
(3)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又与合伙不同。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一般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联营各方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应负连带责任时,才承担连带责任。
(4)联营各方实行这种联营要有协议,就联营各方的出资额、权利义务参加管理办法、盈利分配等事项作出规定,以作为发生争议时处理争议的依据。这种联营是半紧密型的横向联合。

回复时间: 2017-05-24 06:16
带合同来律师所请律师审核。
回复时间: 2017-05-24 11:03
根据你的叙述应当是租赁,具体需要看合同内容进行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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