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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卖房卖方只公证给买方,暂不过户合法吗?

四川-成都 05-23 21:15  悬赏 0  发布者:YINGZ2…… 给我留言  回答:(4)
老师好:我是卖房方,中介为了促成交易,介绍的买方是有购买资格的,中介让我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办公证交易,等买方的侄儿社保满两年有购房资格了才过户给买方的侄儿。因对现在成都的新购房政策不了解,中介说对我没有任何影响,在成都这种情况,卖房卖方只公证给买方,暂不过户合法吗?对我真的没有任何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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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3 21:21
您好,有影响。
回复时间: 2017-05-23 21:24
收到购房款,签好协议,没什么影响。
回复时间: 2017-05-23 21:22
具有权利归属的风险。
回复时间: 2017-05-24 10:25
你们可以约定什么时候过户,只要你这边同意。
对你肯定是有一定影响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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