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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同幼儿园签订过合同,其中有一条是:因教师行业特殊

辽宁-鞍山 05-24 09:45  悬赏 0  发布者:小欢喜爱吃肉 回答:(5)
你好律师,我同幼儿园签订过合同,其中有一条是:因教师行业特殊,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出解除应该在学期结束前三十天提出,否则扣除未发放工资并赔偿经济损失,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扣除一个月工作作为违约金。然后当天我跟园长大声冲突,口头辞职并且即辞即走,现在他扣我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合理么?这笔钱我能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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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4 09:56
这是不合法的,你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回复时间: 2017-05-24 09:46
不合理,可以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7-05-24 09:49
不合理,可以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7-05-24 10:14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回复时间: 2017-05-24 10:32
你好,你们约定的违约金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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