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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离婚后,小孩判男方抚养,现在男方不让接小孩!我有权利

四川-资阳 05-24 13: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想了解离婚后,小孩判男方抚养,现在男方不让接小孩!我有权利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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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4 13:41
有权的。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26 11:15
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7-05-24 13:43
你好,有权
回复时间: 2017-05-24 14:34
你好!
1.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可起诉强制执行。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3.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4.探望时间、具体的探望方式等,夫妻之间可以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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