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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

陕西-西安 07-24 03:02  悬赏 0  发布者:李杜娟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父母动用多年的积蓄,于2010年五一前后在西安苏宁电器买了新房子要用的所有电器。他们没有考虑其他商场,目的是集中参加苏宁的积分活动,以兑换奖品。今年(2012)六月底,他们去莲湖路总店兑换奖品,却被告知5万多的积分全都给作废了。当问及为什么开办积分卡的时候没有说明积分有作废一事,而且快作废前也没有任何通知,莲湖总店说得咨询他们的客服热线4008-365-365。当致电客服热线,回答是一个星期之内会给个说法。现在一晃多两个月了,还是没有任何信息。这个事情快步老头老太太快气晕了,我们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请问这个事情是消费者协会管,还是工商局或政府职能机关管,还是要把事情闹得大一些丑陋一些才会引起苏宁的注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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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4 06:03
可打12135向消协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7-24 08:01
你好,建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7-24 15:11
向消协投诉或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7-24 17:0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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