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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07-24 11:02  悬赏 10  发布者:zhouho……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镇江 回答:(4)
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已经签字并拿回家,但是现在不服这个责任认定书,请问这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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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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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24日 11时32分
公安机关针对交通事故做出的责任认定,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具可诉性。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证据采集、技术鉴定等活动后形成的一种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形成的原因、双方责任分担鉴定总结的结论,是处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确定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的依据,并不具有处分、创设权利义务的性质,不符合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种非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4 11:11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再收到《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责任认定部门申请复核,要递交复核申请书的
回复时间: 2012-07-24 11:21
对于责任认定书不服,只能申请复核,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回复时间: 2012-07-24 11:39
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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