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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疑问

上海-闸北区 07-24 20:24  悬赏 0  发布者:rain_i……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与老公一年半前结婚,当时,他家地块正在动迁,户口已经冻结,所以,我的户口未能迁入,现在,动迁组来找他家谈动迁事宜,说我是不算在动迁补偿范围内的,请问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附录,在我们结婚前,我家动迁,我为未能享受到国家动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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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4 20:59
要根据基地及政府关于人口安置办法来认定是否属于安置对象。
回复时间: 2012-07-24 21:13
依据动迁基地政策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7-24 22:03
依照法律和政策是这样的,你可以喝拆迁办协商。
回复时间: 2012-07-24 22:40
如果是公房,你属于同住人;私房由产权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7-25 06:16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25 08:31
一般可以享受的!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2-07-25 10:33
您好,此种情况一般不能的
回复时间: 2012-07-25 13:48
一般是以动迁政策为准确定是否应该作为被安置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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