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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为伤者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修车4000我全险对方摩托车腿受伤我主要责任

河北-廊坊 05-26 16: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交通事故中为伤者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修车4000我全险对方摩托车腿受伤我主要责任,他要起诉我和保险公司,给我打了收条,请问我垫付的医药费和修车钱能要回来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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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26 16:40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7-05-26 16:12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追问:

是超出三者30万和强制险11万吗

回复时间: 2017-05-26 16:38
没有超出保险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在判决后返还您的垫付部分。
回复时间: 2017-05-27 10:55
因为垫付会存在这样的风险:责任认定下来肇事者的责任可能仅仅是次责甚至是无责,这样垫付就可能超过应承担的责任,或者伤者伤情没有垫付那么严重,或者垫付没有留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后面伤者会抵赖。因此,能不能拿回垫付的钱,能拿回多少,需要结合责任认定书认定下来的责任以及你垫付时留下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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