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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多年,男方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工作,经常以孩子为借口要挟敲诈女方钱财近20万,由于男方已同居,

广东-广州 05-27 14:57  悬赏 10  发布者:guiqul……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妹离婚后,孩子由男方带,因男方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工作,常常以孩子为要挟找各种借口敲诈我妹的钱财(从孩子出生到现在敲诈约近20万),现在男方同居2年,前不久,以一次性索取孩子的抚养费为由,由我妹作担保,跟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到期男方不予偿还,银行找担保人偿还,请问是否能直接起诉?我妹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问这两起事件能否一起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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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7 14:59
这是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对方的行为是涉嫌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7-05-27 19:23
可以的, 两件事需要分别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5-27 17:54
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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