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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非故意产生的后果导致同事脚骨受伤,都谁有责任?

北京-通州区 07-25 13:18  悬赏 0  发布者:624129……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一名搬运工,2012年7月20日,去某小区送货(水泥,和砖块),其中一块砖自己裂了,由于当时电梯坏了,业主不肯支付人工费,烈日当头,我一生气,就把剩下的砖块砸了,当时,我有一同事在我后面不远处,我不知情,溅起的碎块就落到他脚上,当时他穿的是拖鞋(老板说过不让穿拖鞋上班的),当时他没说。第二天晚上才说当时砸着他的脚了,后来买了点药,不行,22日隧去医院拍片,医生说是骨折了,现在已经住院了。我想知道,在上班期间是不是老板也有责任,老板没给我们上保险是不是也要负责,我同事当时没说,第二天直到下午才告诉我,延误了最佳治疗期,是否也有责任?希望给与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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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25 17:38
应当由你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25 13:32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工作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个人行为,由个人承担责任,但由于双方均无过错,你只需支付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即可。
关于单位给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时才能适用。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25 13:39
不是您工作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需要您自己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25 13:39
由于你的过错导致你的工友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经鉴定属于工上,而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单位承担。
你同事对于损害结果有没有过错,要依据具体情况。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25 13:54
是你的责任造成的,你应该负责!
回复时间: 2012-07-25 13:56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25 14:17
1,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对方受伤,相应后果你个人承担。
2,你应当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2-07-25 16:59
你的同事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7-25 23:21
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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