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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扰民,甲方找上门去理论,双方发生争执,甲方先动手,用木棍打了乙方一人的头

山东-聊城 05-27 22: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乙方扰民,甲方找上门去理论,双方发生争执,甲方先动手,用木棍打了乙方一人的头,10cm多的伤,只是流血缝针,没有其他伤势。乙方用铁锹劈甲方,伤到左手,三根手指,神经肌腱断掉,一根手指断掉。事后就医时,甲方在医院暂时交付了所有医药费。哪方需要担负的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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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8 16:12
搜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7-05-28 09:40
都有责任,建议现报警,保留证据。
回复时间: 2017-05-28 20:47
立即报警,由警察调查责任,根据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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