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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又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河南 07-25 20:12  悬赏 0  发布者:乖乖女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和我丈夫是再婚 他没有子女 我两个孩子 一男一女  婚后 我自己出资开了一家店 我们生活快三年了 他不正干  给我带来了很多伤害  我想离婚  可他不同意  我想强制性离婚  我想问一下 这样的情况 离婚后 财产怎么分  家里的所有东西几乎都是在婚前买的 我想知道详细的情况 还有要出示的必要证件和证据等.
问题补充:
婚后  家里的开支也几乎都是我出的   孩子上学的费用也都是我出的  他的工资 也差不多够自己的花销   我还给他买了辆摩托车  可他自己偷偷就卖了 自己又买了辆  不过只交了首付 现在还没付清摩托车的钱 这样的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  我很困扰  我觉得财产平分 太不公平了  再说婚后 两个孩子还是我抚养  本来就已经负担很重了  这样的话  更是负担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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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25 20:18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7-25 20:28
协商解决不成起诉,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7-25 21:04
对方不同意离婚只有向法院起诉,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7-25 23:42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购买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2-07-26 07:52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购买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你要有婚前财产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7-26 09:09
协商解决不成起诉,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7-26 20:52
1、如果是你们婚前购置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但你最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比如说购买发票、保修卡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你个人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3、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你需要在第一次离婚判决后六个月再次起诉。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少分财产。
我的补充: 2012-07-26 20:52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回复时间: 2012-07-27 16:01
可以联系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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