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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款全由男方出资,婚后把女方加为共有人。名义上是双方都享有物权

广东-广州 05-31 14:37  悬赏 0  发布者:梦溪 回答:(5)
婚前房款全由男方出资,婚后把女方加为共有人。名义上是双方都享有物权,但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该房屋归男方(毕竟男方是全额出资),但该房屋婚后升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当然升值多少这个要看怎么认定了)。是这样的情况吗,各位律师们,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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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31 14:39
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5-31 14:50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房屋虽系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那么房屋在加名后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可以要求均等分割的。(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男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共有)
回复时间: 2017-05-31 15:01
可以主张平均分割,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5-31 15:03
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7-05-31 16:43
双方平分房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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