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刘海鹰  牟金海  章泽龙  陈皓元  陈宇  
已解决问题

与原合伙人之间的经济问题

 07-28 11:23  悬赏 0  发布者:黄燕峰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4)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去年与别人合伙办厂,现因一些原因已分开。合作期间的一个合作单位由我继续供货,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合作单位规定,合作期间不能随便变更供货商的厂名,所以我只能用原厂名继续为他们供货(原厂名注册的时候法人不是我)。后与原合伙人以及合作单位商量,同意我用原厂名继续供货,但是货款只能打到原厂名绑定的账号上,因为我和原合伙人之间并没有合作协议,所以我担心我的货款被他私吞。我现在手头有托运时候的发货单,请问,如果他不把货款给我,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货款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28日 11时26分
答:拒不返还时,可以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8 13:01
可按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追问:

你好,请问如果我要打官司的话,仅凭发货单能打么?还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开发票的时候也是用的他的厂名,这是不是对我不利?

回复时间: 2012-07-28 20:18
您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货款。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7-30 13:02
收集对方付款证据,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广西桂林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4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58
辽宁 大连
人气:11490
重庆 沙坪坝
人气:468
山东 东营
人气:252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