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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07-28 17:24  悬赏 0  发布者:xakldn……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5)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2、原告起诉离婚,已经开庭、质证过了,现在正在等判决的过程中。当时不知道算住房公积金这部分,现在我给法官提交这个证据,还来的及吗?
问题补充:
听说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还可以追究共同财产,那么可不可以追究住房公积金? 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方的住房公积金比我多,他肯定不同意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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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28日 17时57分
你好,根据证据举证规则,你的证据已过举证期限,一般是不会被采信的.但对方同意的除外.
追问:

听说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还可以追究共同财产,那么可不可以追究住房公积金? 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方的住房公积金比我多,他肯定不同意分割)

回答:

你好,关于公积金部分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未处理的话,建议你另案起诉要求重新分配住房公积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8 18:08
1,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2,根据证据举证规则,你的证据已过举证期限,一般是不会被采信的。必要时,你需要另行提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2-07-28 18:31
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根据证据举证规则,你的证据已过举证期限,一般是不会被采信的。必要时,你需要另行提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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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28 20:34
1、属于共有。
2、由法官决定。
回复时间: 2012-07-28 23:41
你好,根据证据举证规则,你的证据已过举证期限,一般是不会被采信的.但对方同意的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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