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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不更名带来的影响

广东-深圳 07-29 17:25  悬赏 20  发布者:小免子 给我留言  回答:(3)
房产是婚前男方父母建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都是男方的名字,后来新的婚姻法下来后,在房产证上加入了女方的名字,但是土地使用证未作任何变更。请问:如果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不会对女方不利?如果这块地被征收,有补偿款,能有女方的份吗?有没有其它方面的不良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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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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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30 09:07
1,若后来加了女方的名字,该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赠与女方,
2,若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女方有权要求自己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2-08-12 21:41
当然是有份的
回复时间: 2012-07-30 10:08
有 只要是后来加了 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你对房产有了相应的份额 也就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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