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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未按期交首付款是否违约

广东 07-30 16:43  悬赏 0  发布者:jiehai……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5月底经中介出售一套房产(2010年1月购买,公积金贷款已供1年多,未出房产证,预计年内出),并经中介与买家邓某签订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5万,首付款25万(不含定金)。因本人房子在月供中,为减少利息损失,方便房产证一出之后便可办理交易过户,买卖双方约定:买家邓某在收到银行提前还清贷款扣款日之前将首付款存入卖家还贷银行帐户。
    6月中旬,本人去银行办理了提前还清贷款,银行批准我6月29日提前还清,我电话告知买家邓某,邓某电话中答应了。但临近月底时,邓某说因各种原因定金要下个月给,有关利息愿意支付。
    7月14日,本人再去银行申请提前还带,银行同意提前还清贷款,7月29日为还款扣款日。本人将银行提前还清贷款的核准通知复印一份给买家邓某,上面写明了还款日期,还款帐号,开户行。本人自留一份,并要求邓某在我自留的通知上签名签收,并写下:“本人邓XX已收到揭XX送来的银行提前还清贷款通知,还款日期:2012年7月29日,还款帐号:……,户名:揭XX,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特此声明。声明人:XXX。”

    7月28日,买家邓某短信我,说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履行给首付款,要推迟。愿意支付利息损失。在此之前,邓某没有电话联系我。  收到短信后,我也没有回复他。

请问,买家邓某是否已构成违约,我可否主张解除合同,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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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30 16:46
是否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应根据你与买家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为准。
追问:

首期款交付事项,写入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里面的东西,可以不执行吗?

回答:

可以经过双方协商后变更,或者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原合同约定,变更后可不继续执行原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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