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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辽宁人,三个月前被武汉某公司招聘到新疆办事处做销售工作。到新疆之后才知道待遇不同了

新疆-乌鲁木齐 06-12 11:55  悬赏 0  发布者:BEn_KING_ 回答:(0)
我是辽宁人,三个月前被武汉某公司招聘到新疆办事处做销售工作。到新疆之后才知道待遇不同了,被告知没有岗位津贴了(网上招聘至今还有500元每月)。销售工作也变成了专职收应收帐款(工作内容和招聘岗位不符)。我只单方面签的劳动合同,合同上写试用1-3个月,但公司又规定没业绩永不转正(合同寄回武汉三个月还没有给我一份,根据网上查的劳动合同法我现已转正,每月多500元基本工资,并有口头协议补上试用期每月500元)。请专业人士帮帮我:我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么,法理依据是什么??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应得的工资并赔偿回辽宁的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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