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陈晓云  吴健弘  朱学田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想收养孩子

 08-01 20:43  悬赏 0  发布者:ballor……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今年三十岁,三年前生一女儿,有病,已病逝。我可以收养一个孩子吗,想要健康的,如果我收养以后,自己又生了,怎么办呀
问题补充:
去福利院收养,孩子都是不健康的,如果收养的话,应怎么样办理收养手续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2 09: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广东梅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2792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412
广东 梅州
人气:128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