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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讯滋事,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办取保候审

江西-赣州 08-01 21:27  悬赏 20  发布者:飘··逸 给我留言  回答:(3)
北京昌平区某私立学校,今年5月某天的下午,5名在校女生聚众殴打1名未成年女生,法医鉴定轻微伤,并有脱衣拍照,抢走受害者手机,且威胁受害者不准告诉老师,当晚老师报警,3天后以寻讯滋事被派出所送看守所拘留。在羁押37天后检察院给出取保候审的结果,受害者家属于8月1日才知道是因为证据不足给办的取保候审,请问个位大师,检察院这样的办事结果合理吗???受害者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任何人的道歉和赔偿。包括学校也没有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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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6 10:08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2-08-01 21:32
答:合法。证据不足,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追问:

以上她们这样的行为也可以认定证据不足???

回答:

答:转化为法律事实才可以定罪处罚;证据可以是:照片、被抢的手机等。

追问:

手机已经在丢失3天后,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我们了,至于拍照行为,5个嫌疑人早在第一次口供时全部招供了呀。今天检察院电话回复说,她们也很气愤,只是觉得社会危害性不大办的取保候审

回答:

答: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吧。已经有案底了 ,对其今后入学、当兵、就业政审有影响。

追问:

有3个是已满18岁。本人认定检察机关收受好处之嫌很大,呵呵。

回答:

答:我认为不是,法律不是儿戏。

追问:

请问受害人的赔偿谁过问???检查机关就说案子已经打回公安机关,没有他们的事情了,派出所到目前为止亦没有跟我们有任何联系。

回答:

答: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以就赔偿问题,申请公安机关调解。

追问:

没有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说让学校跟我们和解,但学校回答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回答:

答:申请公安机关主持调解。

追问:

我们是外地人,当地公安机关电话根本不知道,呵呵

回答:

答:找承办的那个警官。

追问:

看守所承办警官不接电话,接电话的一定要我们当面去,路途远不方便,不过我想迟早要去一趟的

回答:

答:不是看守所,是公安机关。需要亲自办理 ,或者委托律师办理。

追问:

非常谢谢,

回答:

答:谢谢你对我我都支持。

回复时间: 2012-08-01 21:47
你好:不合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

是呀,我非常不服。一定要追究到底!我怀疑检察院收了好处。而且受害者已经被迫辍学。前途一片渺茫!

回答:

你好:是的,向政法委、纪委、上级检察院控告他们

追问:

我们都是外地人,去一次北京非常不容易,本人又是一名患者,没有很多的经济条件哦。不过我今天说了不给道歉和赔偿,我一定将此事发布互联网,让天下人评判她们有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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