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刘哲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工伤

山东-临沂 08-02 13:39  悬赏 0  发布者:马正高 给我留言  回答:(5)
三个月前我在一个小厂里打工,我的左手手指被机器压碎了,现在老板说不认识我,我没有合同书,老板也没有给我工资表,我该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2 13:47
你好,工友证明、工装等都可以。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03 08:17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回复时间: 2012-08-02 13:46
(1)只要你存在劳动事实,就受法律的保护。
(2)建议收集并保留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事实的证据,包括你工作的记录、打卡记录以及工友的证人证言等。
(3)同时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的数额。
(4)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期间双倍的工资,以工作时间为准,但要求支付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
回复时间: 2012-08-02 13:47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们虽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建立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可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8-02 14:45
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江苏南京
山东聊城
江苏无锡
黑龙江黑河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86159
安徽 合肥
人气:1470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140
江苏 南京
人气:150435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28
浙江 杭州
人气:107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