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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失联,股东如何抉择

陕西-西安 06-14 18:12  悬赏 0  发布者:gslzws…… 给我留言  回答:(13)
您好,我们公司在16年成立,股东加法人是四个人,注册资本300W,认缴。当时他找的是代办,问我们要了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件去注册的公司,当时我们完全不知道公司的任何情况,包括所有文件的签字都不是我们本人签的。其中法人问一股东以买房名义借款10W(有借条),然后在公司运营上没有全部使用,现在法人跑路,公司形同虚设,纯皮包公司,且法人拖欠若干员工工资,之前员工去劳动仲裁法人无视,法院诉讼法人不应诉,我们现在谁都联系不上法人,我们想退出这个公司,但是证件公章及章程都不在我们手上,甚至我们连哪家代办公司和代账公司都不知道,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追讨?报案肯定是一方面,但是我感觉那个力度不大,想直接申请将法人加入失信人名单中,该向哪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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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14 18:39
您好,一、只有向法院起诉法定代表人;
二、法院判决后,法定代表人不履行判决义务,你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法定代表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将会限制其高消费;
四、同时,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7-06-14 20:33
关于“退出”公司:你们可以起诉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要求取消你们的股东身份;也可以行政诉讼,起诉工商部门。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14 18:58
可召开董事会变更法定代表人。
回复时间: 2017-06-14 19:25
你好!
1、如没经过你的同意,擅自把你作为股东,属于侵权行为。
2、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他停止侵权,如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拖欠工资不是法人,而是公司。公司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4、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将他列入失信人名单。
如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15 09:33
你好!
1、可以向登记工商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商局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办〔2012〕62 号,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指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以申请材料不是其本人签字或者盖章为由,请求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撤销登记行为的,登记机关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拒不更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撤销登记行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判决登记机关履行更正职责。
2、如果此前你已明知工商登记不是你签名却未提出异议,并在此基础上从事过相关管理和经营活动的,人民法院对撤销登记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3、拖欠若干员工工资的主体是公司,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法人也是股东,只在其出资额内承担责任,出资完成后,就没有什么责任了。
4、法人如以个人名义一股东以买房名义借款10W(有借条),只能提起民事诉讼索要借款,如一公司名义借款,法人私自使用则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
5、申请将法人加入失信人名单中,首先得有生效法律文书,法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能申请。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14 20:05
没有退出一说
回复时间: 2017-06-14 21:05
可召开董事会变更法定代表人。
回复时间: 2017-06-15 00:56
可以召开董事会,重新确定法定代表人,要是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
回复时间: 2017-06-15 10:07
你好!
1、如果你认可自己是股东,建议及时召开股东会,变更法定代表人。
2、如果你不认可自己是股东,那么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办〔2012〕62 号的规定,申请撤销公司登记行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判决登记机关履行更正职责。
3、公司事务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议此事委托律师处理较好。
回复时间: 2017-06-15 16:06
建议到工商局查询工商档案;调取公司章程。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重新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解决公司债权债务纠纷,如果债务不重,也不想经营,建议启动公司解散程序,如果负债太多申请破产。不过比较麻烦的是你们股东都是认缴出资,这样按照公司法股东对认缴资本承担责任,需要拿钱支付员工工资,外部债务的。如果按照你的说法,整个公司设立过程的签字都不是你们,是法人干的,可以考虑启动法院申请公司设立无效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6-16 09:22
1、首先公司章程您可以去工商局查询
2、如果要加入失信名单,必须要依据有效的法律文书,所以您现在主要是起诉法人,然后申请法院将其列为失信人。
3、如果您现在退出公司,基本上不可能的,职工工资是以公司名义不是法人名义,所以工资公司承担。
4、您现在需要申请公司破产,然后启动破产程序,以企业财产作为受偿来源,但是职工工资优先受偿。
回复时间: 2017-06-17 11:26
若都不是你签的字,可以申请工商登记无效。
回复时间: 2017-06-17 20:01
答:1,10万元是个人借款,可以起诉他及他的配偶一起做被告。2,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3,公司章程有约定时,可以退股,但是,有限公司内部没有人受让时,你可以对外转让。综上,以借款纠纷直接起诉便可以实现目的。
回复时间: 2017-06-20 15:12
申请将法人加入失信人名单中,目前只能向法院提出诉讼,执行时候列入失信名单,建议先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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