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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检察院会起诉吗?

 12-02 13:20  悬赏 40  发布者:xlz987……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6)
我因感情纠纷与一个女人纠缠了两年多,期间她多次找我要钱和骚扰我,因为我不给她就逼我离开单位,常常来单位吵闹,还闹自杀。为了息事宁人,我一直都是忍让。我们之间也签了分手协议,我还支付了一笔钱给她。但每隔一段时间她还是会再来单位闹事,领导和派出所也是无可奈何。
几个月前,她又来单位闹事,在两人推拉当中,她摔了一跌,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因为后来她说耳朵不舒服,要我带她去看病,当时检查的结果是耳膜穿孔。看完后一直缠着我要钱,我都没有给,后来又威胁说要去告我。因为我认为当时自己没有责任,不愿理她,也不相信摔一下就会摔成耳膜穿孔。
两个月后,她去公安局告我,说我打她打到耳膜穿孔,公安局也立了案,我被拘留7天后放出来了。出来时有个取保候审单上写着“检察院不捕”。现在出来有一个月了,公安局找我和单位领导录了口供,也让我提供了当时她发的恐吓信息和分手协议。当时现场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她也只提供了事发后去医院的报告及两个月后的法医鉴定。
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没有承认自己打过她的耳光。前几天公安局把档案重新送回到检察院审批。烦请专业人士帮帮我,这样的事情检察院会不会起诉啊,如果真的罪名成立,又是以什么证据定罪呢,一般刑期会是怎么样的?
问题补充:
您好,案件具体事由是这样的。之前女友两个多月又去我单位缠着我,中午吃饭后她像往常一样跟着我,我吃饭回来去值班房要午睡,她也要闯进去,我顶门不让进去,相持几分钟后我见无法挡出去,有些气愤,想进来就进来贝,就松了推挡,她用力过猛一下子摔地上,后来她爬起来用高跟鞋砸我,我坐沙发上用手挡了,打在她胳膊上,在笔录口供上我说我也不知道是摔下来弄的,还是她之前被别人打了,或者她自残的。她两年前在我单位门口有一次割脉自残(而且惊动挺大)和回家吞安民药自残的经历,而且她不断逼我离开单位一直无果,她也会诬陷我打她,让我坐牢,我到时又坐牢,单位也自然不存在了。当时吵闹结束后她报了警,警察过来了,也没具体问案,她说要上医院,后来去医院查出有耳膜穿孔,后来去派出所,我答应给她看好病,我在笔录上也说我是为了平息她的纠缠,让她心里捡个便宜,以后不会再来闹,反正这病也不要紧不怎花钱,不感染三四个月就自动恢复了。警察也没问案子的事情,他们肯定从心里认定是我打的。后来快两个月,她去做了法医鉴定,告了我,我被拘留,后来检察院不捕,当时监管支队的人给我大致看了下原因:案件情节轻微,有固定工作,本市户口,后面我就没细看清楚了。我出来后那女人以为我做了手脚,后天天去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闹,跑我单位去纠缠我和领导,我现在无法上班,正辞职,她又发短信过来威胁我和我两位临领导说:如果我离职是场骗局,让我领导小心点他们的行为,杜绝最大爆发会破坏信息机房,别人是无辜的之类的恐吓话。我出来后一个月现在案子又要提交到检察院(我想是那女人去闹公安局不得不按流程走)。我出来后预审科只找我单位领导录了一次两年来那女人不断纠缠的笔录和我讲述被那女人几次纠缠的缘由。后来我也提供了06年的分手协议,后来她不断骚扰,敲诈五十万,威胁等的短信和她今年4月份以来不断邮件,短信逼迫我离开单位的证据给公安。那女人那边应是没有其他证据。一直以来我都是很被动,我现在想请教律师的是下面几个问题:1.从我说的会不会被起诉(证据方面) 2 他们会不会因我打她没有证据,但是会按我说的松门她摔倒造成她耳膜穿孔(这个一般是不会造成的)来对我起诉(女的是告我打她耳光引起的),如果是这个,该算不算是过失犯罪?期待各位律师朋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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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2月02日 14时28分
1.从我说的会不会被起诉(证据方面)
答:证据不足。从主观方面看,你没有伤害的故意,推门摔伤,是意外,不是故意,从事后带她去医院治疗的行为,也能证明没有伤害的故意。从造成的后果,引发意外的事因等方面看,女方有过错。此案定性为刑事犯罪,非常牵强,作为民事纠纷来处理,比较公平。可能是你的身份原因,对方一闹再闹,有关部门态度谨慎。

 2 他们会不会因我打她没有证据,但是会按我说的松门她摔倒造成她耳膜穿孔(这个一般是不会造成的)来对我起诉(女的是告我打她耳光引起的),如果是这个,该算不算是过失犯罪?
答:过失伤害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过失伤害致人重伤,才构成犯罪。《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28 14:28
你好:过失致人轻伤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08-11-28 16:10
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时间: 2008-11-28 16:13
你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她摔倒,你的行为只是一个诱因,行为危害较小,不应处罚。过失重伤才定罪的,不要过多担心了,检察院会还你清白的
回复时间: 2008-11-29 10:38

 1你的行为应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由于你的行为导致她耳膜穿孔,也属于你过失造成,没有犯罪故意。2、过失致人伤害只有在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因此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08-12-02 13:23
 1 即使构成犯罪,根据情节不足以判实刑,2 你可以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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