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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婚姻法解释三适用范围

 08-05 08:31  悬赏 0  发布者:西班牙胜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8)
婚姻法解释三是在2011年8月出台的.
我老公在2010年给我写了个保证书,说离婚后房子归我所有,但我现在咨询了一些律师,律师都说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这种以离婚为前提的保证书是不生效,他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反悔.
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给我写的保证书是在出台之前的,那是不是说我们这种情况不适用于婚姻法解释三,也就是说我老公给我写的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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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5日 08时53分
如果你们的诉讼在婚姻法解释三适用之后就是没有效力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hao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5 08:36
答:1、法律的适用:纠纷发生时,适用现时的法律,即《解释三》;2、承诺离婚后,房子归你,可以此承诺主张给付;3、该约定有别于“若要求离婚,房子归你”即限制他人结婚、离婚自由的约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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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05 08:36
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历来都是如此。只不过司法解释三更为明确提出
回复时间: 2012-08-05 08:40
这个条子生效是要有条件的。
回复时间: 2012-08-05 09:41
建议以家庭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如能办理过户最好及时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8-05 12:08
对方可以反悔。
我的补充: 2012-08-05 12:08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05 20:05
以离婚为提前条件的承诺,效力都是有问题的,这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无关,最好能现在就过户到你名下,然后另签财产归属协议。
建议带保证书,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及时补救。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8-06 08:24
你们可以约定家庭财产的归属!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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