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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造成的十级伤残能赔多少?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广西 04-22 11:54  悬赏 0  发布者:青梅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去年九月被人打断右手食指,后公诉至法院,法院判了他三个月拘役,民事部分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由法院调解赔了一万三,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待发生及鉴定后另得起诉。现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我有一小孩三岁,父母退休。另外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当时调解我不愿意,但律师说我愿不愿意法院都会轻判,因为他愿意赔,判的话可能只得一万一,所以违心的签了,现在对方反而嘲笑我残废了,我起诉的时候能提出精神赔偿吗?如果伤残赔偿了,以后发生的医疗费是不是只能自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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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2 13:56
可以再起诉要求赔偿.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2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4-22 23:50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才能给予更详细的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4-22 12:22
答;相当于六个月基本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六个月基本工资的再就业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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