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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与李兰于1964年结婚,生有两子刘刚和刘强;妻子李兰去世

湖南-长沙 06-22 21: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刘华与李兰于1964年结婚,生有两子刘刚和刘强;妻子李兰去世后,刘华于2007年5月与陈洁结婚,2016年8月刘华病逝,余下家产18万元,并留有遗嘱一份,指明给孙子刘帅3万元上学。问:(1)本案中可供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为什么?(10分)(2)请你依法分刘华的遗产,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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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22 21:40
如果没有遗嘱是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追问:

可供继承的遗产是多少?18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现任妻子是不是有9万?

回复时间: 2017-06-22 21:59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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