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骏凯  
已解决问题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06-24 12:32  悬赏 0  发布者:武明强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长寿 回答:(1)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七  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697226积分
回复时间:2017年06月24日 12时35分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追问:

刑法修正案九
在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后增加五条,作为第一百二十条之二、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第一百二十条之四、第一百二十条之五、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问相关刑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最主要的是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个条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颁布通过出台,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由于我在网上查不到以前的相关刑法条款.现在得到了您的肯定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评论者:李波律师
时间:2017-06-24 13:01
你好,不客气的额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南平
天津河西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0928
江苏 无锡
人气:1186
陕西 西安
人气:145703
广东 深圳
人气:135238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48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5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