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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人共六个子女(一个儿子去世)在北京西城有一套三居室房产

北京-西城区 06-24 17:31  悬赏 0  发布者: 岩  回答:(10)
两位老人共六个子女(一个儿子去世)在北京西城有一套三居室房产,是两位老人的名字,多年前写下医嘱,房产以及存款归小女儿,现在通过律师事务所已立遗嘱把房产给小女儿,是一个律师见证(有律师事务所给的遗嘱见证委托协议,遗嘱,和律师见证书,没有公证,有两位律师见证人,已经录视频,其中一位老人签字,另一位不识字按的手印)
求解答
1这个律师见证有效么?老人去世后这个房产是给小女儿么?其他子女有没有分割权
2男方已去世,房产是否属于女方?女方能否更改房产证的名字?需不需要征得其他子女同意
3最后一次立遗嘱没有提到存款分配,是所有子女平均分吗
4两位老人去世后,小女儿是继承人,小女儿能否改房产证的名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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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24 17:41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24 18:01
您好,有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24 18:46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完整具体问题 方便律师了解详情后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6-24 17:56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遗嘱内容不涉及无效的情形原则上没有公正也具有效力。建议您详述案情
回复时间: 2017-06-24 18:01
一个律师见证无效
回复时间: 2017-06-24 18:04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7-06-24 18:20
您好,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7-06-24 18:34
遗嘱有效,可以依遗嘱继承。继承后可以变更房产证。
回复时间: 2017-06-24 19:57
存在不确定性,建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6-25 06:59
你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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